苏州广场监控综治工作中心LED屏招标

2011-09-24 10:22:54 来源:华军数据恢复 作者:网站管理员 阅读:

苏州广场监控综治工作中心LED屏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1-09-23 作者:pjtime资讯组u盘数据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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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其对苏州相城区太平街道东宝广场监控、综治工作中心LED屏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具有以下资格的企业参加本次采购谈判,请有意参加竞标的企业自谈判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4:00时到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3楼)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编号:SZSD2011-XC-T-001,现将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谈判供应商资质: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领取谈判文件,完全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B、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2级以上资质(含2级)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资质或建筑智能化施工与设计二级以上资质(含2级);

    (2)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书面承诺);

    (4)投标人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又未能提供相应担保;

    (5)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6)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7)投标人需具备完善可靠的售后服务体系,投标人在苏州市应有直属的经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有能力在苏州市提供长期服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二、采购内容:

    (一)概述:

    东宝广场位于太平聚金路与金澄路东北角,广场的商业大楼是集办公、休闲一体商业大楼,人员流动较大,为了加强太平街道东宝广场的安全防范的需求,现增加4个治安监控点,监控点图像汇聚至商业大楼2楼弱电机房,通过租赁电信裸纤把4个监控点图像送至太平派出所监控中心进行全天候的实时监控,编码的图像质量需达到D1(720*506),并在监控中心进行24小时×30天(25帧/秒)的D1图像质量集中存储和回放;完成对新增图像的接入数字治安监控平台,利用已建治安监控专网,实现与分局、市局监控系统图像信息共享实战平台的联网,实现与市局平台信息资源的互联、互控和共享。

    综治工作中心位于天平老街(原太平电影院),本次综治工作中心因发布信息的需求,增加2套LED显示屏,半户外LED屏安装在综治工作中心大门口处,室内LED屏安装在办公大厅北侧墙面。

    (二)设备及工程量清单如下:

序号

名 称

型 号 规 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东宝广场监控系统

1

室外一体化低照度高速球形摄像机

详见招标技术要求

4

 

2

球型摄像机立竿

详见招标技术要求

4

 

3

球形摄像机基础

详见招标技术要求

6

 

4

避雷器

详见招标技术要求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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